记者从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发言人记者会上获悉,统计法修正草案将提交本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增加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惩治造假责任制度刚性约束。
统计造假是指统计失真、统计失实等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的造假、弄虚作假,是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不符合统计原则的行为。近年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社会公众对此反映强烈。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分两款针对“进行统计造假”“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等行为明确相应处分规定。
“这是统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