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审议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由常委会预算工委、财经委负责具体工作。
按照监督工作有关要求,9月13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预听会议,听取财政部介绍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以及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有关要求、回应有关方面意见的情况;听取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相关子报告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完善报告口径、突出报告重点以及高质量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