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要在“更广”“更深”上下功夫。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
在这一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明确“退出”标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国有企业需要清晰地界定这一标准,并且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结果的作用,进一步对退出的各种情形予以规范。绝不能将违法违纪、到达退休年龄退休、主动离职等情况与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退出”相互混淆、相互替代。这是因为业绩考核是衡量员工工作成果、工作能力以及对企业贡献的重要依据,如果将其他非业绩相关的因素混入其中,将会使这一制度失去其应有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无法达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整体效率的目的。
王宏志着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