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读者们是否留意到,现在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命,在职务上将党委书记排第一,董事长排第二(一般为兼任),即“任命某某同志为某企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有人担心这样会造成党政不分、内耗增多,其实这是误会,国有企业坚持党委领导,这是大好事。
1.这正是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2019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由中央政治会议审议的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对国有企业的重视,对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真抓真促。
在该条例中,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五项重要原则,这些原则都是富有深意的:
第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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