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加快建设深圳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出,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及子公司在深圳落户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家族办公室,在深圳注册成立专业机构申请金融产品销售、基金投资顾问等业务牌照,或申请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政策导向方面,根据《意见》,突出“国际领先”的高端定位。《意见》指出,深圳国际财富管理行业规模、创新能力、开放水平、影响力竞争力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到2025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财富管理总规模达30万亿元以上,吸引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财富管理机构不少于100家,注册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PFM)试点机构不少于3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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