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600万元债权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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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代码: 80214535
清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600万元债权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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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 【受让人报名】


价:¥ 1.06000000 亿
交易方式: 一次竞价 |交割周期:30天 |权属类型:非国有资产
金: 2000000.00 元

交易担保: |限制买方:|出价次数:0
价: 无|买方服务费: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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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席位:80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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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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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债权基本情况 债务人名称 河北青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金额 11660万元
债权概述 清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北青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3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91103001】的借款协议,于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2日分别划转2300万元、3900万元、2800万元、1600万元。债权本金:10600万元,债权利息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债权总额11660万元。
转让方情况 名称 清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天威西路263号


标的成交后的移交方式:【现场交付】


交易担保规则

一、基本准则

在本平台的交易,买家付款给卖家后,钱到卖家账户是冻结的,需要买家进行确认后才能解冻,以保障交易各方的权益。

二、维权条件

1. 在本平台进行的交易,买方通过本平台支付的交易款项。

2. 未收到标的、或卖方未按约定方式交付、或收到的标的与卖方描述不符。

3. 权益类交易品,未完成权证过户和移交。

4. 双方自愿或约定解除交易(卖方可以办理退款)。

三、维权程序

1. 买方付款5天后,可以向卖方申请退款。

2. 买方应在交割周期内申请退款,逾期未操作的,权益自动放弃。

3. 退款申请创建的10天内,卖方应进行同意或拒绝买方的退款申请操作,逾期未处理的,退款申请自动生效并退款给买方。

4. 卖方拒绝退款的,买方应在卖方拒绝退款的10天内发起申诉(平台介入),买方逾期未发起申诉的,维权自动放弃。

5. 申诉发起后,交易款由本平台冻结,双方提交证据,本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介入,并依据本平台的处理意见,由本平台将交易款打给买方或是卖方。

6. 本平台难以仲裁的,由维权申诉方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本平台依据有效法律文书处理。

四、附则

1. 时间以本平台服务器时间为标准。

2. 本规则由本平台负责解释,如有修正在网站公布。

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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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指南
担保规则
报价交易
竞价交易
竞价保证金
摘牌

1、查询标的物信息,在购买前了解标的情况,确认您已知悉标的物价值、付款方式和交割方式等相关事项。
2、如需更多标的物资料或需要现场看样,进入在线询盘或直接联系卖方。
3、报价交易的标的物直接下单购买,竞价交易的标的物在缴付保证金后参与竞价。

交割

1、付款成功或支付尾款后,待卖家移交(交易价款冻结在卖方账户,实现收货担保)。
2、接收标的物或(和)配合卖方办理权证过户手续。
3、收货并验收完成,进行交易确认后交易结束。

竞价保证金实施办法

 

一、为了保证交易的有效性,竞价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参与竞价。

二、保证金将冻结在用户保证金账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 竞买人在标的出价页点击缴付保证金,进入在线支付,通过网上银行缴付保证金。
2、 竞价结束,获得受让权的,保证金在支付尾款时充抵尾款。
3、 竞价结束,未获得受让权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三、以下情况保证金不予退款

1.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交易规则、恶意炒作、市场操纵和扰乱交易秩序的。
2. 竞价成功后,竞买人未按期付款的。

四、附则

1. 时间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标准。
2. 本规则由本平台负责解释,如有修正在网站公布。

 

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

报价交易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平台的报价交易,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报价交易,是指通过本平台,以报价交易方式进行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买方,是指在本平台的注册用户(会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报价交易方式,为一口价,有担保交易。
第二章 基本程序
第五条 挂牌公告,包括设定的交易条件和相关的信息披露。
第六条 买方应当知悉和接受挂牌公告约定的交易条件。
第七条 买方如需更多标的信息或需要实地看样,可以进行询盘。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应当终结:
(一)挂牌公告存在不确认性或存在不真实信息;
(二)标的权属发生变化;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四)其他经本平台确认应当终结的情形。
第三章 交易
第九条 买方直接下单购买。
第十条 付款方式为在线支付,有担保。
第十一条 付款成功,交易各方可在我的订单查看对应标的的交易状态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卖方收到价款到账通知,进行标的移交。
第十三条 买方收到标的或权证过户完成,验收后进行收货确认。
第十四条 买方须在交割周期内进行收货确认或发起维权,否则系统自动确认交易达成。
第十五条 买方收货确认同时,被监管的交易款自动解冻,交易完结。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本平台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6日起施行。


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
竞价交易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平台的竞价交易,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竞价交易,是指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竞买人,是指参与网上竞价的,本平台的注册用户(会员)。
第二章 基本程序
第四条 挂牌公告,包括设定的交易条件和相关的信息披露。
第五条 竞买人应当知悉和接受挂牌公告约定的交易条件。
第六条 竞买人如需更多标的信息或需要实地看样,可以进行询盘。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交易应当终结:
(一)挂牌公告存在不确认性或存在不真实信息;
(二)标的权属发生变化;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四)其他经本平台确认应当终结的情形。
第三章 交易方式
第一节 单向竞价
第八条 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周期内自由出价。
第九条 首次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下一次出价应当高于当前价+加价幅度。每次加价应当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十条 延时规则,指竞价最后5分钟内,若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5分钟,且不断循环。
第十一条 报价时间截止,系统按规则选取最后出价的竞价人为受让人。
第二节 一次竞价
第十二条 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周期内自由出价。
第十三条 竞买人的出价不得低于标的设置的起始价,且每个竞买人只能出价一次。
第十四条 出价不公开,报价结束后,公示出价记录。
第十五条 报价时间截止,系统按规则选取最高出价的竞价人为受让人。
第四章 交割
第十六条 竞价结束,竞买人可在我的竞价,查看对应标的的交易状态,取得受上资格的,支付尾款(有担保)。
第十七条 竞买人收到标的或权证过户完成,验收后进行收货确认。
第十八条 竞买人须在交割周期内进行收货确认或发起维权,否则系统自动确认交易达成。
第十九条 竞买人收货确认同时,被监管的交易款自动解冻,交易完结。
第二十条 流标,指报价时间截止,未产生出价,或设置有保留价的,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交易平台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6日起施行。


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

竞价保证金实施办法

 

一、为了保证交易的有效性,竞价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参与竞价。

二、保证金将冻结在用户保证金账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 竞买人在标的出价页点击缴付保证金,进入在线支付,通过网上银行缴付保证金。
2、 竞价结束,获得受让权的,保证金在支付尾款时充抵尾款。
3、 竞价结束,未获得受让权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三、以下情况保证金不予退款

1.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交易规则、恶意炒作、市场操纵和扰乱交易秩序的。
2. 竞价成功后,竞买人未按期付款的。

四、附则

1. 时间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标准。
2. 本规则由本平台负责解释,如有修正在网站公布。

 

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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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介绍
手续费
说明
 
用自己账户余额的钱付款
 
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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